聚合氯化鋁鐵(PAFC)凝聚了無機高分子聚合氯化鋁(PAC)和聚合氯化鐵(PFC)各種特性,具有特別的混凝性能,從而達到應有的效果。
項目 | 含量 | |
液體 | 固體 | |
氧化鋁含量,% ≥ | 8.0 | 28.0 |
pH(10g/L水溶液), % ≤ | 3.5-5.0 | 3.5-5.0 |
鹽基度, % | 20.0-85.0 | 20.0-85.0 |
全鐵含量, % | 1.5-5.0 | 1.5-5.0 |
砷 (As)含量, % ≤ | 0.0002 | 0.0002 |
鉛 (Pb)含量,% ≤ | 0.001 | 0.003 |
鎘 (Cd)含量,% ≤ | 0.0001 | 0.0001 |
汞 (Hg)含量,% ≤ | 0.00001 | 0.00001 |
鉻 (Cr)含量,% ≤ | 0.005 | 0.005 |
不溶物含量,% ≤ | 0.5 | 0.5 |
一、產(chǎn)品特點:
水解速度快,水合作用弱。形成的礬花密實,沉降速度快。受水溫變化影響小,可以滿足在流動過程中產(chǎn)生剪切力的要求。
對除去原水中的砷、鐵、錳等重金屬,硅、氟,有機物及藻類效率遠高于聚合氯化鋁的處理效果,可提高飲用水質(zhì)。
對水中的SS、BOD、COD去除和脫色效果均高于聚合氯化鋁的處理效果。
適用處理國家規(guī)定的各類飲用水源及工業(yè)水源,濁度大小均能處理。
用藥量少,處理效果好,比其它混凝劑節(jié)約10-20%費用。
反應快、礬花大、沉降迅速、濾性好,可提高設備利用率,耗量少,制水成本低。
適應水酸堿度范圍寬,pH4-14,但合適的處理值范圍為6-8。
二、應用范圍:
可用于生活飲用水、生活污水、工業(yè)用水及工業(yè)污水處理。
可應用于印刷廠、印染廠、皮革廠、釀造廠、肉類加工廠、制藥廠、造紙廠、洗煤、冶金、礦區(qū),以及對含氟、油、重金屬的廢水的處理。
可處理高濁度水和低溫低濁度水,可不加堿性助劑或其他助凝劑。
三、使用方法:
因原水性質(zhì)各異,應根據(jù)不同情況現(xiàn)場調(diào)試,以達到較好的處理效果。
使用前,將本產(chǎn)品按一定濃度(10-30%)投入溶解池,注入自來水攪拌使之充分水解,靜置至呈紅棕色液體,再兌水稀釋到所需濃度投加混凝。水廠亦可配成2-5%直接投加,工業(yè)廢水處理直接配成5-10%投加。
投加量的確定,根據(jù)原水性質(zhì)可通過生產(chǎn)調(diào)試或燒杯實驗視礬花形成適量而定,制水廠可以原用的其它藥用量作為參考,在同等條件下本產(chǎn)品與固體聚合氯化鋁用量大體相當,是固體硫酸鋁用量的1/3-1/4。如果原用的是液體產(chǎn)品,可根據(jù)相應藥劑濃度計算酌定。大致按重量比1:3而定。
使用時,將上述配制好的藥液,泵入計量槽,通過計量投加藥液與原水混凝。
一般情況下當日配制當日使用,配藥需要自來水,稍有沉淀物屬正?,F(xiàn)象。
生產(chǎn)用按:固體:清水=1/5左右,先混合溶解后,再加水稀釋至含量2~3%的溶液即可。
四、注意事項:
不同廠家或不同牌號的水處理藥劑不能混合,并且不得與其他化學藥品混存。
原液和稀釋液稍有腐蝕性,但低于其他各種無機絮凝劑。
產(chǎn)品有效儲存期:液體半年,固體兩年。固體產(chǎn)品潮后仍然可使用。
本產(chǎn)品經(jīng)合理投加,凈化后水質(zhì)符合回用標準。